光明区在2018年之前属于深圳市的宝安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深圳市光明区的通知》(粤府函[2018]127号),国务院同意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其行政区划从宝安区划出。
光明区的历史背景与光明农场密切相关。光明农场成立于1958年,因位于公明镇而得名“公明农场”,后因寓意完成国家供港农副产品的光荣任务,改名为“光明农场”。光明区设立后,继续以“光明”命名,体现了这一历史渊源。
2018年12月16日,光明区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深圳市的一个独立行政区,并被赋予“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全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