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不是只有住院才能用。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涵盖了门诊 、住院 和大病医疗 等多个方面: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
药费、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等)以及手术费均可按规定报销,其中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医疗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大病门诊(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还报销支付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合作医疗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范围、比例和限额等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