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是深圳市的一个行政区,其设立经历了从功能区到行政区的发展过程。以下是光明区的历史背景和行政区划变更的详细说明:
1. 光明区的历史背景
光明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其地域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活动。历史上,该地区曾隶属于番禺、博罗、宝安、东莞、新安等县,行政名称多次变更。民国时期,当地曾设“公明圩”,取“公道”“光明”之意,这成为光明区名称的重要来源。
1958年,广东省国营光明农场(又称光明华侨畜牧场)成立,这是深圳市辖区唯一的华侨农场,也是安置归难侨最集中的地区。光明农场在历史上对光明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光明区的行政区划变更
光明区的设立经历了从功能区到行政区的发展过程:
- 功能区阶段:2007年8月,光明新区正式成立,作为深圳市第一个功能区,下辖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六个办事处,总面积156.1平方公里。光明新区是深圳市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设立的管理区,不具备独立运行政府的能力。
- 行政区阶段:2018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原光明新区管辖范围(包括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同年9月,光明区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深圳市的第11个行政区,其政府驻地位于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3. 光明区设立的意义
光明区的设立标志着深圳在行政区划调整上的进一步优化,也是深圳推进特区高质量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光明区被定位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成为深圳科技创新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引擎。
总结
光明区的前身为光明新区,而光明新区的前身则是广东省国营光明农场。光明区的设立不仅延续了其历史渊源,也标志着其在深圳城市发展和国家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参考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