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在2018年之前被称为“光明新区”。以下是关于光明区历史沿革的详细说明:
成立背景
光明新区成立于2007年8月,是深圳市设立的第一个功能新区,其设立旨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更名时间与原因
2018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原光明新区更名为光明区。这一变更主要是为了适应区域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光明区向更高水平迈进。光明区的行政区域
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和马田街道。这些区域共同构成了光明区的行政版图。
光明区的历史沿革反映了深圳市在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战略规划,同时也体现了区域发展从新区到行政区的重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