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能仅因员工患有乙肝而将其开除。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该法未将乙肝列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员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解除劳动合同。
-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拒绝录用或辞退。
- 《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除非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特定高风险职业。
2. 公司开除乙肝员工是否合法?
根据上述法律,公司开除乙肝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因员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 乙肝携带者在就业中的权利
- 平等就业权: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不得因乙肝歧视而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 特定职业限制: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不得因乙肝歧视员工,但在某些高风险职业(如餐饮业、医疗卫生行业等)中,根据相关法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能受到一定限制,以保护公共健康。
4. 总结
公司不能仅因员工患有乙肝而将其开除。若员工因乙肝受到不公平对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