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政策,2025年东莞退休医保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基数上下限:2025年度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下限为4767元。
退休人员缴费基数:2025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人员,其缴费基数按7945元执行。
参保长效机制
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800元。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断保迟缴约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人员,缴费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
共济范围:自2025年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以上是2025年东莞退休医保的主要新规定,具体政策执行可能会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