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时医保没交够年限,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按月缴费
缴费基数: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缴费比例为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缴费比例为2%。
缴费待遇: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一次性缴费
缴费标准: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以其办理一次性缴费时当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不计发个人账户。
缴费待遇: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2024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5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如果退休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够,还未达到终身医保待遇享受条件的,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医保,缴费方式有按月缴费和一次性缴费。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在社保窗口办理退休手续时,现场会进行缴费年限认定,如果是需要进行医保延缴或一次性趸缴的,工作人员会告知,可以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办理医保延缴或者一次性缴费。
线上办理:通过【深圳社保】公众号—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办事栏目下“查看更多”内点击【医保业务】—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