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异地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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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 :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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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至5000元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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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至10000元 :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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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 :报销比例为95%。
此外,对于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和7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员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不能异地直接结算,回到厦门后仍然可以报销,但需要个人先自付10%,再按照医保待遇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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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便享受更便捷的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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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或第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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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化疗患者,住院治疗起付段取消,并且有关化疗药品实行优惠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