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住院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详细规定:
一、报销条件
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可以通过线上(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App)或线下(医保窗口、电话)的方式进行。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选择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持卡/码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时需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二、报销执行标准
就医地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
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待遇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三、报销比例
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职工:个人负担5%后,按照参保地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职工:个人负担20%后,按照参保地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已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居民:在参保地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5%。
未办理转诊备案的参保居民:在参保地同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5%进行报销。
四、特殊情况
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医院: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参保人员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急诊抢救人员:转诊转院或急诊抢救人员无需额外备案,视同已备案。
五、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等细节需要根据参保地的政策来确定。例如,西藏的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因缴费档次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而异。建议在就医前详细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