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老师最新政策:
援疆老师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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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选派:
- 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赴新疆支教,包括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 选派教师原则上以对口援疆省市学校为主体,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中学教师为主,兼顾小学学段。
- 鼓励组团支援1所学校,每10-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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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任务:
- 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
- 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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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政策保障:
- 援疆教师在疆工作期满后,一般按照“哪里派出回哪里”的原则,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妥善安排工作。
- 对在进疆工作前担任领导职务的,返回后按相应职务安排;专业技术干部应按在疆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
- 各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对援疆干部要通盘考虑,预留岗位,优先考虑援疆干部的使用。
- 对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及时提拔使用或安排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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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实习支教:
- 部分高校组织大学生赴新疆开展实习支教工作,选派优秀师范专业大学生赴新疆相关基础教育学校开展为期一学期的实习支教。
- 实习支教学生承担受援学校的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同时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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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待遇:
- 援疆教师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和伙食补贴。
- 交通费按最近路程实票报销,并为支教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援疆教师顺利完成支教任务后,可享受一定的考核与表彰政策,如教育实习成绩认定、免修学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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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教师培训:
- 组织援疆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如集中培训、专题研修、跟岗学习等,提升其教育教学能力。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援疆教师的选派和支持,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