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李佳案是四川省资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典型案例,其案件始末可概括如下:
一、案件背景与升迁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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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经历与仕途起步
李佳1966年出生的资阳籍干部,曾长期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后凭借政治能力于2010年“空降”资阳担任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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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发展与腐败滋生
在任期间,她主导推动韩国现代汽车生产基地项目,通过与企业主孙振田等建立利益链条,促成项目落地。但此过程中存在大规模权钱交易,包括行贿、提供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形成腐败链条。
二、主要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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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与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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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与原四川省省长魏宏保持20年亲密关系,利用职权为魏宏及其情夫邓全忠、罗勤宏等提供项目审批、土地、资金支持,收取巨额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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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骏汽车董事长孙振田为获取项目优势,向李佳等行贿,李佳不仅直接接受财物,还为其企业背书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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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钱交易网络
除上述人物外,李佳还与当地政府高层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西部汽车城”项目等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巩固权力基础。
三、案件调查与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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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与逮捕
2014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李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2015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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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与定罪
2016年11月,李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法院认定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且存在滥用职权、贪污等情节。
四、案件影响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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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警示 :李佳案暴露地方官场系统性腐败问题,尤其是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权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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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意义 :案件彰显中央纪委监察部“打虎”力度,推动地方廉政建设与司法公正。
李佳的堕落轨迹从初期的政治能力异化,到权力与私欲的膨胀,最终因违法乱纪被绳之以法,成为四川省反腐倡廉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