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贫困户认定标准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结合收入定量与生活条件定性评估,通过民主评议程序精准识别。关键亮点包括: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2025年约为4000元)、住房安全无保障、义务教育辍学或大病支出占比高等情形可直接纳入。
- 收入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公式为(工资性收入+经营收入+转移收入+财产收入-生产经营支出)÷家庭人口数,剔除低保金、养老金后低于扶贫线即符合定量条件。
- 生活保障缺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或“四看法”评分低于60分,即使收入略超标准也可统筹纳入。
- 特殊情形优先:家庭成员患大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居住C/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农户,刚性支出占比过高可突破收入限制。
- 动态调整机制:贫困户认定需经农户申请、村级初审、民主评议、三级公示等程序,错评漏评需及时清退或补录,确保精准性。
贫困户认定需综合收入与生活实际困难,动态跟踪保障效果,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主动申请并配合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