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禁鞭范围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主要分为主城区及扩展区域两类,具体如下:
一、主城区禁鞭范围(历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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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2021年2月1日
主城区东至鄂黄长江大桥连接线,南至葛山大道,西至新港至新河铁路桥沿原武黄铁路线至万家湾一线,北抵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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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日-2023年1月15日
主城区范围扩大至东至球团厂专用铁路线,南至汉鄂高速公路,西至鄂州经济开发区大闸社区等,北抵长江。
二、2023年1月15日后的扩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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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核心区域
东至球团厂专用铁路线,南至汉鄂高速公路,西至鄂州经济开发区大闸社区等,北抵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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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扩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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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 :东至龙狮路,南至交警大队外环,西至滨湖路,北至幸福河,面积约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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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镇 :东至中桥路,南至东沟福利院,西至向前沟泵站,北至东沟大桥头,面积约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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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镇 :梁子岛景区2.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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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山镇 :东至沼山道平加油站,南至沼山中学,西至海博实验小学,北至集镇污水处理厂,面积约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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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禁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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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 :葛华片区(含葛店镇、华容镇)和红莲湖片区(庙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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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 :太和、东沟、梁子、沼山、涂家垴、梧桐湖新区等主要集镇。
四、特殊场所禁鞭
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医院、军事设施、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等特殊场所及重点消防单位均纳入禁鞭范围。
五、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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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范围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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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传统烟花爆竹及电子鞭炮。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期的政策文件,当前(2025年4月)主城区及梁子湖区主要集镇仍执行禁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