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正式名称“西藏”始于清朝康熙年间(1661-1722年)。以下是详细的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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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起源
西藏的名称最早见于清朝康熙二年(1663年)的官方文献《清实录》,当时记载“西藏班禅胡土克图故,遣官致祭”,标志着“西藏”这一名称的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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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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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 :被称为“吐蕃”,是当时对这一地区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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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 :属宣政院管辖,但未使用“西藏”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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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 :明朝称“乌思藏”,清朝初称“唐古特”“图伯特”,至康熙年间统一称为“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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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及建国后 :延续使用“西藏”作为正式名称,1965年改设为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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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含义
“藏”在藏语中意为“圣洁”,“蕃”指“佛地”,反映了西藏作为藏传佛教中心的宗教文化地位。
西藏的正式名称“西藏”始于清朝康熙年间,这一名称沿用至今,成为西藏自治区的官方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