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育儿假每年累计10天,按自然年度计算,适用于子女不满3周岁的父母,多子女家庭每增加一个孩子可再享5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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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需为云南省内机关、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且子女需为生育或合法收养、年龄未满3周岁。 -
计算规则
假期以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单位累计,非按员工入职时间计算。每年最多10天,未使用天数不跨年结转。 -
多子女叠加
若有两个及以上不满3周岁的子女,每多一个孩子增加5天假期(如双胞胎家庭可享15天/年)。 -
执行细节
假期可拆分使用,需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安排;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发放。
提示: 政策可能随法规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