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发养老金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定额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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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每人每月增加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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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每人每月增加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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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每人每月增加42元。
- 挂钩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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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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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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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9%;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5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6元/月。
- 适当倾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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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对于70至79周岁、80至90周岁、9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养老金30元、6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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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1至6类地区分别增加8.5元、17.5元、26.5元、36元、55元和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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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方案中,对部分人员养老金适度倾斜的情况说明,主要针对高龄退休老人的养老金补贴。具体细则为: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增加养老金35元;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增加养老金65元;满90岁之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可增加养老金105元。
- 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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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四川省内退休的企业职工,只要他们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时期内,仅生育了一个子女,并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这些职工在退休后便可以享受到独生子女父母的增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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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养老金是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 高级专家增发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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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荣获省委、省革委颁发的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奖的高级专家,可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1%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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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和四川省科学大会奖的高级专家,可分别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2%或0.1%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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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级专家获得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以及获得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有个人证书者,增发养老金比例,特等、一等奖获得者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2%,二、三等奖获得者增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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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省政府1985年根据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奖励条例》的规定,已将原省科技成果奖的等级改设为省科技进步奖特、一、二、三等四个等级。在贯彻省劳动厅川劳险〔1998〕8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四款时,对1985年以后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的高级专家,可分别按省科技进步特等、一等奖获得者增发养老金比例为0.2%;二、三等奖获得者增发养老金比例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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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复获奖的,可累加计算增发养老金比例,但最高为0.3%。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公平且适当的养老金待遇,同时激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建议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最新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养老金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