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抚养费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抚养费的追索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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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请,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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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年且独立生活的子女,则不能再向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主张抚养费的权利,但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欠付的抚养费。
- 抚养费的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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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主要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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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补习班、兴趣班、课外班等)通常不被计算在教育费范畴,由未成年父母协商确定。
- 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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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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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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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可以突破上述幅度,但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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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者如有较多其他财产,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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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入者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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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包括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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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若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抚养费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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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数额确定后,若生活发生变动(如父母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变化),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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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这些新规定旨在更明确地规范抚养费的追索时效、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并保障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