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育儿假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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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原则
育儿假以夫妻双方累计工作日计算,每10个工作日休10天育儿假,不随子女年龄增长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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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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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享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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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无论子女数量,均按上述标准执行,不累计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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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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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与自然日差异
育儿假以 工作日 为计算单位,非工作日(如周末、法定节假日)不计入累计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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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子女家庭的权益
若夫妻已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新增子女年龄在0-3周岁期间,同样适用每年各10天的育儿假,无需重复申请或增加天数。
三、申请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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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单独申请
育儿假与产假、婚假等合并计算,无需单独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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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与育儿假的衔接
产假结束后,夫妻双方可连续享受男方30天护理假,护理假与育儿假之间无间隔要求。
以上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实施指导意见制定,确保了生育家庭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