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项规定
江西省针对育儿假的规定如下:
- 辅助生殖技术支持下的育儿假 :
- 对于因不孕不育原因需要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夫妇,女方将获得不少于15天的育儿假,男方也将享有不少于5天的陪护假。
- 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怀孕并分娩的额外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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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怀孕并顺利分娩的女职工,将额外增加30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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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偶生育期间,男方将享受至少15天的陪产假。
- 一般育儿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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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内,每年可以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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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应当在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享受,逾期未享受的,不予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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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 育儿假的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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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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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育有多个3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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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10天指累计10个工作日。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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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增加到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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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在法定规定下多增加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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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些规定旨在支持家庭生育,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职工的育儿假权益,不得因职工享受育儿假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