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省育儿假最新政策如下:
一、育儿假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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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与年龄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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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受 10天育儿假 ,按子女周岁分段计算(0-1岁、1-2岁、2-3岁各10天),需在子女每个周岁内休完,不可结转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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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子女超过三周岁,则不再享受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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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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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 :同一家庭有多个三周岁以下子女的,父母育儿假不叠加计算,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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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 :未婚生育的夫妻不符合育儿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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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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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与产假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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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为15天(含婚前检查3天),可一次性或分次休完,需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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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计入产假,不计入婚假、育儿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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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 女方产假期间,配偶享受 15天陪产假 ,需与产假合并休完,可灵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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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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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工资或取消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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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及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在养老、医疗等方面将获得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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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实施时间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生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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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均需执行育儿假政策,覆盖范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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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用人单位若违规,职工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卫健委、政府令及最新条例规定,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