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至8月16日
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渔期的时间安排如下:
一、休渔时间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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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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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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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型作业休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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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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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张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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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业类型及捕捞辅助船: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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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南
- 统一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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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 :以最长作业类型的休渔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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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辅助船 :北纬26度30分以北与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休渔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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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2年连续实施的伏季休渔制度,期间未调整过休渔时间范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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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内禁止所有禁止作业类型,仅钓具作业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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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渔船可申请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开展对资源破坏小的配套服务作业,需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信息为近年官方发布的统一规定,建议渔民提前了解最新通告,避免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