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十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根本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根本方式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
四、根本职责
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五、根本任务
维护国家安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根本使命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七、根本路径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根本要求
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形成权责统一的权力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九、根本保障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素质和实战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十、根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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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步”原则 :政法工作要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保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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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 :通过政治教育、舆论引导等方式,增强政法干警“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确保政治忠诚。
以上原则体现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要求,是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