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的十大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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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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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做到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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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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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 :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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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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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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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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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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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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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这些原则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