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年政法工作重点,结合不同地区的专项斗争和政策文件,政法工作十类重点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黑恶势力组织及成员
-
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组织。
-
恶势力团伙
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内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扰乱公共秩序的群体。
-
“村霸”“乡霸”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或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乡里的个人或团体。
-
“菜霸”“行霸”
在农贸市场、运输领域强占资源、收取保护费、干扰正常经营的黑恶势力。
二、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点人员
-
威胁政治安全人员
以暴力、渗透等手段危害国家政权、制度安全的个体或组织。
-
非法“地下执法队”
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充当打手等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
跨境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跨国犯罪活动的组织或人员。
补充说明
-
农村黑恶势力 :包括“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通过贿赂、暴力手段干扰农村基层治理。
-
行业垄断势力 :在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的违法企业主。
以上分类综合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及政法工作长期关注的重点领域,旨在通过精准打击和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