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日照标准日并非固定为某一天,而是根据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综合确定的,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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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标准日
多数地区以 冬至日 作为日照标准日,具体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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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底层满窗日照时间 需≥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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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等特殊建筑 (如幼儿园、托儿所)需满足冬至日≥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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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差异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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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寒日 (1月20日左右):日照时间需≥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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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改造项目 :可酌情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大寒日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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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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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时段 :冬至日以9:00-15:00,大寒日以8:00-16:00为有效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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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 :若冬至日日照达标,则全年其他时间通常也能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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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楼间距过近可能导致南向住宅采光不足,需通过调整建筑布局或增加采光设施解决
法律依据
住宅日照标准需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等国家标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无法通过规划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