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育儿假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育儿假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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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与资格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未满3周岁期间,每年可享受 15天育儿假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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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性质
- 育儿假 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但鼓励用人单位在当年使用,可一次性休完或分次休。
二、政策目的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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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夫妻共同育儿 :通过给予父母双方均等假期,促进家庭内部责任分担,支持父母深度参与孩子成长关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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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安排假期 :允许父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假期,例如陪伴孩子就医、参与幼儿园活动等。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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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该政策是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将育儿假纳入法律保障体系,与之前的奖励性政策(如男方15天看护假)合并为统一的15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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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假期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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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女性可享受98天基本产假+90天生育奖励假,难产、多胞胎等情形可额外增加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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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15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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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需保障职工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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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需在当年使用完毕,不可结转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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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执行,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