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八条规定以建筑防火规范、电路改造升级、消防设施配备、火源管理强化、消防通道畅通、宣传培训覆盖、责任制度落实、应急演练常态为核心,系统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以下分述具体内容:
- 建筑材料防火规范:新建或改建房屋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木质结构房屋需涂刷防火涂料,传统村落集中区域禁止使用易燃建材,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 电路改造升级:全面排查老化线路,由专业电工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柴草堆垛与电力设备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
- 消防设施配备:每户配置灭火器、消防水缸,50户以上村寨建立消防水池并配备手抬机动泵,重点村寨安装消防栓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 火源管理强化:厨房灶台与可燃物隔离,熏制腊肉设专人看守区域,禁止在房屋周围10米内堆放柴草,推广使用防火炉具替代明火取暖。
- 消防通道畅通:村内主干道宽度不低于4米,巷道保持2米通行空间,违规占道建筑限期拆除,确保消防车和救援设备快速抵达现场。
- 宣传培训覆盖:乡镇每月组织消防演练,村级“鸣锣喊寨”每日巡查提醒,学校开设防火课程,重点培训留守家庭和独居老人灭火逃生技能。
- 责任制度落实:实行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三级责任制,火灾隐患未整改区域挂牌督办,纳入年度考核一票否决项。
- 应急演练常态:村寨志愿消防队每季度开展实战演练,模拟电路起火、山林火蔓延等场景,完善“十分钟灭火救援圈”快速响应机制。
遵守上述规定可显著降低火灾发生率。建议村民定期检查家庭消防设备,参与村内培训演练,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共同构建防火安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