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并非没有指标要求,而是需要满足明确的医学指征才能进行。这些指征包括胎儿窘迫、胎位异常、头盆不称、瘢痕子宫、前置胎盘、脐带脱垂、胎盘早剥、妊娠巨大儿、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产道畸形等。
1. 胎儿因素
- 胎儿窘迫:如胎心监护异常,胎儿无法耐受阴道分娩。
- 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或足先露。
- 巨大胎儿:出生体质量超过4250克。
2. 母体因素
- 瘢痕子宫:既往剖宫产史或子宫肌瘤剔除术后穿透宫腔。
- 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如心脏病、重度子痫前期、急性妊娠期脂肪肝等。
- 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导致胎儿过大。
3. 胎盘和脐带因素
- 前置胎盘:胎盘部分或完全覆盖宫颈口。
- 脐带脱垂:胎儿有存活可能,但无法迅速经阴道分娩。
4. 产道因素
- 产道畸形:如骨盆狭窄、阴道纵膈或宫颈纵膈。
- 骨盆畸形:影响胎儿的顺利娩出。
5. 其他特殊情况
- 妊娠合并肿瘤:可能影响正常分娩。
- 生殖道严重感染:如淋病或尖锐湿疣。
总结
剖腹产并非随意选择,而是严格依据医学指征进行。这些指征不仅关系到母婴安全,还体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如果不符合指征而盲目选择剖腹产,可能增加手术风险和术后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