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确有专长资格证书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但证书的制定和监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负责。关键亮点:
- 证书颁发主体为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卫健委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进行政策指导;
- 证书法律效力与卫健委统一印制的标准一致,全国通用;
- 考核流程需通过省级组织的专家评审,卫健委监督实施。
分点论述:
- 政策依据:根据卫健委第15号令,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考核后,由省级部门颁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证书编码规则由卫健委统一制定。
- 考核与注册:考核内容包括医术专长效果评定、中医药技术方法认定等,合格者需完成执业注册,卫健委对证书发放和注册流程进行规范。
- 新旧政策衔接:现行政策(15号令)与旧政策(卫生部52号令)并行,但15号令更侧重实践能力考核,卫健委负责政策协调。
中医确有专长资格认证是卫健委主导下的规范化考核体系,省级部门执行具体工作。建议报考人员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当地考核安排,确保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