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办理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管理相关规定,若登记证过期,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过期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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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延续
若登记证过期未申请延续,则需重新办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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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在有效期内存在违规行为,需先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延续,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二、重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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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需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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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延续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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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小经营店登记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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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若原证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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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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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原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不齐全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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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部分流程可能需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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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小经营店登记证》,原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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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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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需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逾期将无法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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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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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逾期,可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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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证编号已失效,新证将重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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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相关依据包括《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要求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登记延续义务,保障食品安全。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政务网或市场监管部门官网查询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