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性搜索结果显示,陈莲香于2010年10月20日在广西防城港市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被抓获。以下是相关细节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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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时间与地点
陈莲香在2010年10月20日出现在广西防城港市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随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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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陈莲香自2009年起在两年内拐卖46个未满3岁的儿童,主要从江西等地收买后贩卖至福建,因犯罪规模巨大,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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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2011年6月,陈莲香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6年9月29日,她获得假释,于2019年5月19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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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该案件是中国拐卖儿童犯罪中涉案人数最多、影响最恶劣的案件之一,陈莲香的行为引发社会广泛谴责。
陈莲香目前处于被监禁状态,执行地为广西防城港。如需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