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廊坊市发布的最新政策,烟花爆竹的禁放规定如下:
一、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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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及重点区域
包括廊坊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以及各县(市、区)主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及辖区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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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场所及周边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国家机关驻地、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特定场所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
二、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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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燃放时段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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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时段 :其余时间均禁止燃放。
三、其他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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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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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等燃放或向外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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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燃放,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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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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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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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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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售卖、运输烟花爆竹的,将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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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朋友圈等渠道售卖烟花爆竹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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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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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排查 :重点检查非法储存、经营、运输行为,严防烟花爆竹流入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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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执法 :坚持柔性管控,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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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 :设立专项监管小组,监督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和燃放。
五、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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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以上政策综合了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部署,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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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治安处罚等法律后果。
请广大市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