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石家庄市关于烟花爆竹的最新规定,结合多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时间
石家庄市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无特殊时段开放。2025年春节(正月初一至初五)因包含在全年禁放范围内,因此也不允许燃放。
二、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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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
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其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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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区域
国家机关、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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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区域
森林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三、销售与购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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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许可
零售点需在2025年1月21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期间取得许可,且仅限指定区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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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要求
市民需在正规渠道购买,禁止购买非法或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四、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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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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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燃放需在空旷区域设置安全燃放点,由社区/物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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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焰火活动需向公安机关申请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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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严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及燃放行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政策依据与执行
该政策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
特别说明 :若需举办焰火晚会等大型活动,需提前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经严格审批后方可实施。违反规定者将面临罚款、没收非法物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