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通常在公历 春分后第15天 ,具体日期范围为 4月4日至6日 之间变动,不固定在某一天。以下是详细说明:
-
节气定位
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5个节气,位于春分(第4个节气)之后,谷雨(第6个节气)之前。
-
日期计算
清明节以太阳到达黄经15度为标志,通常出现在春分后15天左右。由于地球公转周期的微小变化,实际日期可能前后浮动不超过3天。
-
传统习俗
清明既是节气也是传统节日,兼具自然节气与人文内涵。此时气候转暖,万物复苏,民间有踏青、祭祖、放风筝等习俗。
-
历史演变
1935年中华民国政府将公历4月5日定为清明节,1979年国务院重新调整后,清明节成为法定假日。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清明节与春分的关系可通过“春分后15天”这一时间节点来把握,而具体日期则因天文观测的精确性在4月4日至6日之间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