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认定或考试
黑龙江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如下:
一、评价方式
-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实行 职业资格对应认定或考试相结合 的评价方式。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如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通过单位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等途径获得资格。
-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实行 统一考试 的评价方式,需通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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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价通常与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学分等挂钩。例如,初级职称需满足工作满5年且考核合格,中级职称需满足工作满8年且考核合格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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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材料 :申报职称时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工作业绩材料(如科研论文、健康科普作品、疑难病例讨论等)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