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2025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县范围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放时间
- 禁止燃放时段 :即日起至2025年2月12日(元宵节)期间。
二、禁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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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主城区 :东至什玲镇什也村、南至南茂农场秀丽队、西至响水镇什龙村、北至吊罗山自然保护区石带村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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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区域 :各乡镇镇墟及周边划定的禁放区域。
三、禁止燃放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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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 :A级、B级烟花爆竹(危险性较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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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燃放 :仅限C级以下个人燃放类产品(适于开放空间、危险性较小)。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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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燃放时需遵守操作说明,禁止向人群、建筑物抛掷,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成年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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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个人在禁放区燃放将面临100-500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向单位投掷烟花爆竹的,组织者罚款1万-5万元。
五、历史政策对比
- 该政策与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禁放规定一致,禁放范围和品种均无调整。
2025年保亭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居民需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护环境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