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枯水期主要集中在 秋季至次年春季 ,具体特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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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山东枯水期通常从 9月至次年4月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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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 (9-11月)因降雨减少、蒸发量增加,地表水开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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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 (12-2月)持续低水位,依赖地下水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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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 (3-5月)随着气温回升和春雨增多,逐步进入丰水期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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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素
枯水期受 流域自然地理和气象条件 共同影响,包括降雨量、蒸发量、地形地貌及人类活动(如水库调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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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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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 :因降水集中在夏季,枯水期与汛期(7-8月)分明,但秋季仍可能因水源补给不足出现低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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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流域 :如德州市,枯水期可能更早开始,与当地降雨模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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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枯水期的具体划分需结合当年实际气象数据,不同年份可能略有偏差。例如,2014年山东曾出现近十年同期罕见的大规模调水,导致当年8月蓄水量大幅下降,但未改变整体枯水期趋势。
山东枯水期以秋季为起点,持续至次年春季,但具体月份可能因年份和流域差异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