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三个月后又怀孕,在明确是宫内妊娠,而且妊娠天数不超过四十九天的情况下,一般都可以再次药流。
在人工流产的各种方式中,药物流产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一种流产方式,对子宫壁的损伤程度相对比较轻微。在做完药物流产三个月后又怀孕,一般不会发生胚胎与子宫壁粘连的现象,再次做药物流产,成功流产的几率仍然比较大。
但是,在服用药物之前需要先做超声检查,结合月经史进行分析,准确判断妊娠天数以及妊娠囊所在的具体位置,排除药物流产的禁忌症。妊娠天数超过四十九天,或者妊娠囊位于宫腔以外时,不适合做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虽然相对安全,但短时间内多次频繁做药物流产,仍然有可能因为反复流产导致慢性失血而引起贫血,有可能导致子宫内膜损伤。暂时没有妊娠计划的女性,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避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