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河北唐山医保基数17400元是指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标准值,用于计算医保缴费基数。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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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医保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存在上下限调整机制。唐山地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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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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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60%,则按60%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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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0元的含义
17400元(即14907元×300%)是唐山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上限值,用于确定高收入群体的医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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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
若某职工2016年月平均工资超过14907元,其2025年医保缴费基数将按17400元计算,个人需按此基数缴纳医保费用。
总结 :17400元是唐山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的基准值,适用于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职工,用于计算医保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