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医保基数16000元是指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标准值,用于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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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唐山市医保缴费基数以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个人工资收入在60%-300%之间的,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超过300%或低于60%的,则分别按300%(14907元)或60%(2981.4元)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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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元的含义
若某职工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5335.33元(14907元/300%),则其缴费基数上限为16000元(5335.33元×300%)。若该职工实际工资高于5335.33元但低于16000元,则按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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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缴费基数16000元对应的单位缴费比例及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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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35岁以下1.1%、35-45岁1.4%、45岁以上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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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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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6000元是唐山医保缴费基数上限值,实际缴费基数以个人2016年工资的60%-300%为基准确定,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年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