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县社保基数13000元的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为650元至3120元(单位+个人合计),具体金额由单位选择的缴存比例(5%-12%)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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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与比例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定安县允许在5%-12%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单位与个人比例一致)。若基数为13000元,按最低比例5%计算,月缴存额为13000×5%×2=1300元(单位+个人各650元);按最高比例12%计算,则月缴存额为13000×12%×2=3120元(单位+个人各1560元)。 -
政策限制与注意事项
定安县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575元/月(2023年标准),13000元未超限,可按实际基数计算。但若单位统一执行较低比例(如5%),则职工无法单方面提高缴存额,需与单位协商调整。 -
实际应用示例
假设单位选择8%的缴存比例,个人月缴存额为13000×8%=1040元,单位同步缴纳1040元,合计月缴存额2080元。此部分金额可免税,并纳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用于购房、租房等用途。
公积金缴存直接影响职工福利,建议与单位确认具体比例并合理规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