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公积金缴存基数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挂钩,具体分为下限、上限和单位自主调整三个档次。以下是2023年最新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2023年缴存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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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以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得出。2022年全省年平均工资为118,676元,月平均工资为9,88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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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2023年上限为9,889.67元 × 3 = 29,669元/月 。
二、2023年缴存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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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 :1900元/月(适用于五华区、盘龙区等7个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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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 :1750元/月(适用于其他各县及东川区)。
三、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与个人 :均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四、8600元基数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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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8600元>29,669元上限
根据政策,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9,669元,因此8600元作为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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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8600元>1900元下限
8600元处于一类区下限(1900元)和上限(29,669元)之间,单位可自主调整至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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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8600元<1900元下限
不符合缴存条件,需等待下一年度政策调整或职工工资增长至下限标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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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可能受工资总额构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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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时间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为准。
若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8600元,单位可将其作为缴存基数执行,但需符合政策上限和下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