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余额可以支付自费项目,但需区分不同费用类型,医保统筹支付和个人自付部分对应医保目录内费用,而医保卡余额属于个人账户资金,通常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项目,以及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医保统筹支付是指由医保基金承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需满足起付线标准,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项目;个人自付则是医保目录内经报销后剩余的个人承担部分,可优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时再以现金补足;个人自费特指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或服务,需患者全额自费,医保无法报销。医保卡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资金由单位缴纳部分构成,仅限医保目录内报销,不可提现或支付其他费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则属于参保人,既可以用于支付自费项目,也能支付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还能用于定点药店购药或在部分地区购买商业保险。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自付与自费费用的支付优先级不同,若未达到医保报销条件,需优先动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而非统筹账户资金。异地就医时,若已备案,部分地区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自付费用;未备案时,可能仅能自费处理。医保卡余额本质是个人账户资金,适用范围广于医保统筹基金,但仅覆盖医保目录外的项目及报销后需自付的部分,参保人需明确区分费用类型和支付规则,合理规划使用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