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政策,退休人员医保关系 原则上不转移 ,但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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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不转移
已办理医保退休的人员,医保关系无需跨省转移。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退休人员不再转移医保关系,但可保留医保待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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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退休后需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异地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结算,无需转移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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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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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移使用 :外地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转入参保地账户,直接用于门诊、药店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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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滞留风险 :部分地区(如包头)未开放异地账户余额转移,需咨询原参保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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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需将医保关系转回原参保地,需在两地社保机构分别申请,但仅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统筹账户无法转移。若在异地重新参保,需按新参保地规定续交。
总结 :退休医保关系不转移,但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解决异地就医需求,同时注意个人账户余额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