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医保关系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移,但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通常不再办理转移手续,不过不同情况有不同规定。
-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未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的,可以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已办结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并享受待遇的,不再办理转移接续。
- 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转出地已暂停参保,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申请转移接续。
-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跨统筹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可按规定参加转入地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后未重新就业,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入后可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等相关操作;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并在转入地就业,按规定参加转入地职工医保,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 像湖北等地,医保关系转入新就业地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省内各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在退休地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退休地缴费年限规定标准的,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按规定享受退休地职工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标准的,可按退休地规定逐年缴费至规定年限,也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有相关申请途径和校验规则,一般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直接提交申请,也可线下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但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符合条件才予以受理。
退休人员是否能转移医保关系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来判断,有相关需求的人员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并咨询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