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自2024年7月起,北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缴费基数的确定
- 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等于单位工资总额乘以社保费率。
- 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等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单位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8%。
- 个人缴费比例:个人需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
缴费金额计算
- 单位缴费金额:单位每月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单位缴费基数乘以8%。
-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每月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为个人缴费基数乘以2%。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对于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定额,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76.32元。
其他相关信息
- 缴费基数调整时间:每年7月1日开始调整。
- 缴费基数申报: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以上信息为2024年7月起执行的标准,具体执行标准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