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医保基数的计算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但需遵循当地上下限标准(通常为社平工资的60%-300%),用人单位则按全体职工基数之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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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基数计算:以职工上一年度的应发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为基准。若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60%,按60%计算;高于300%则按300%封顶。例如,某地社平工资5000元,职工月均工资2500元,基数按3000元(5000×60%)计算;若月均工资20000元,则基数按15000元(5000×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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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基数计算:为单位内全体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假设某公司有10名员工,基数总和为12万元,则企业按12万元的10%-12%(含地方附加)缴纳医保费用,具体比例依当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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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新入职员工无上年度工资记录的,通常按首月工资或社平工资的60%暂定基数;退休人员个人无需缴费,但企业可能仍需承担部分费用。
医保基数设定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企业需准确核算以避免合规风险,同时建议定期核对当地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