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男性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且符合相关实际缴费年限等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医保费。不同身份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有不同下限要求,年限不足需补缴,灵活就业人员有差异化政策。
累计缴费年限由2005年4月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认定年限视同医保缴费年限和之后实际缴费年限构成。2005年4月1日后参保人员,男性实际缴费需≥15年,女性≥10年。实际缴费年限下限因参保时间不同而有差异。特殊群体如非京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有差异化政策。非京籍人员“5 + 10”规则,户籍迁入北京后须在本市实际缴纳/补缴医保≥5年,异地转入北京就业,退休前需在北京实际缴费≥10年。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社平工资60% - 300%自选基数,缴费比例9%,养老保险缴满15年且退休时医保处于参保状态,缴费中断超3个月需重新累计年限。年限不足需补缴,可一次性补足或延期逐月补缴,补缴金额根据相应公式计算。退休医保待遇方面,门诊报销有梯度,不同医院等级报销比例不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更高,个人账户划拨有规则且缴费年限有加成。办理退休医保申领有五步流程,包括年限预审、补缴测算、材料核验、待遇申领、终身维护,每年1月需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就医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