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有癌症病人可申请以下补助,涵盖医保、专项救助、社会援助等多方面:
一、医保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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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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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居民医保覆盖住院/门诊费用,报销比例50%-90%(三甲医院较低,基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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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如奥希替尼、帕博利珠单抗)纳入医保目录,价格降幅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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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 自付费用超过当地起付线(通常1.5万-3万元)后,可报销60%-80%,封顶线30万-5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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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特殊门诊
- 门诊放化疗、靶向治疗等可申请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达90%(部分地区)。
二、专项救助与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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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补助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且因癌致贫者,每月可获数百元补贴,医保费用可全额或部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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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癌专项补助
- 乳腺癌/宫颈癌患者可向妇联申请,部分地方最高达5万元。
三、社会援助与慈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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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低保/特困人员享“零起付线”救助,低收入家庭报销比例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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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与慈善赠药
- 中国癌症基金会“希思科基金”、中华慈善总会“易瑞沙”“多吉美”等提供药品援助,需符合医学和经济条件。
四、其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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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援助
- 职工医保患者可向单位申请癌补助;工会/红十字会提供大病救助,单次最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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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生活保障
- 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弹性工作制;部分地区减免水电燃气费。
申请建议 :优先通过医保报销,自付超1.5万元后申请大病保险;确诊癌症后3日内向医保部门备案门诊慢特病;家庭经济困难时及时提交低保/医疗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