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68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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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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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项目
- 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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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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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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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6800元 - 3500元 = 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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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 根据2017年标准,3300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第三档,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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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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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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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3300元 × 10% - 210元 = 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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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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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基于2017年政策,当前(2025年)西藏地区个人所得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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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社保基数包含单位代扣部分(如五险一金),实际到手工资需扣除相应金额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